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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一年节约
邗江区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一年节约
资金718万元
2007年,邗江区严把政府采购关,进一步落实“阳光采购”政策,全面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实现了节约、高效、透明使用采购资金的目标。去年,该区节约采购资金718万元,节约率10.55%。一是实施管采分离。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将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的职能、人员、 机构分开,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减少权力寻租的可能。二是推行联合招标。该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和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达成协议,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进行联合招标,拓展了监管的深度和广度。三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发挥政府采购网站作用,以图表形式公布《政府采购流程图》、《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流程图》、《扬州市邗江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程序》等11项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动态发布采购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方便投标供应商和采购人。 (邗江区纪委执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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