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邗江区效能办在履行行政效能监察三项职能过程中,通过探索、实践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一是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进一步拓宽投诉渠道。区效能办为了方便群众投诉,在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了行政效能投诉接待室,设置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在各行政服务窗口放置行政效能建设跟踪监督卡,到基层、企业下访,听取意见、建议,受理投诉。同时,还在邗江廉政网、区政府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设立投诉电子信箱,在网上建立与群众互动平台,初步形成了来访、来电、来信、网络投诉“四管齐下”的投诉受理格局,保证了投诉的代表性、广泛性和时效性。上半年,共收到企业和群众投诉、咨询35件,通过下访收集意见和建议6条,整理行政效能建设跟踪监督卡意见和建议15条,所有投诉、意见、建议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理和落实。
二是解决个别问题与解决类似问题相结合,进一步放大监察的效果。在解决处理企业和群众单一投诉反映的问题过程中,通过分析寻找共性、普遍性问题,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拿出解决同类问题的长效办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避免新的类似投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区效能办先后与建设、国土、环保、消防、工商、卫生、城管、劳动社保等多个部门协调处理农村宅基地和房产过户、二手房交易抵押贷款的办理、餐饮类项目审批、住宅小区内违章建设执法、粮食收购、工伤认定、消防验收等10多个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从根本上解决了部门之间因许可条件相互前置、职能交叉的问题。通过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简化了办件程序,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同时,各部门之间也加强了业务联系,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了广泛好评。
三是监督具体行政行为与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相结合,进一步发挥监察的职能。区效能办一方面坚持现场监督、适时监督的原则,直接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接受企业和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督促机关行政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督查各部门行政服务科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区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的功能建设、作风建设、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流程设计,强调细节管理,从效能监察角度提出建设性意见,先后协助制定了《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和考核办法》、《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制度》、《申请事项否定报备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多个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各行政服务窗口及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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