邗江区:尝试“两个结合”,充分发挥“编外纪委”作用
今年以来,邗江区围绕“一把手”廉洁从政情况,实施民主监督评议,充分发挥“编外纪委”的监督作用,做到两个结合,即:组织监督与民主监督相结合,重点监督与一般监督相结合。目前,已对环保、建设、民政等8个单位的“一把手”实施了民主监督评议,取得良好效果。首先,选聘评议员,组成“编外纪委”。区纪委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中选聘了20名公道正派、参政意识强、敢于讲真话的同志作为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评议员,组成“编外纪委”,每年定期参与对镇(街道)、区级机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民主监督评议。其次,突出重点,明确监督评议对象。年初,由监督评议员根据平时所了解的情况,民主推荐,再由区纪委结合各单位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有针对性、有重点的选择本年度的监督评议对象。第三,围绕重点环节,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征求民意机制。实施社情民意调查,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了解监督评议对象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二是述、询、评机制。召开民主监督评议会议,在“一把手”报告廉洁从政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前期民意调查情况,向报告人提出询问和质询,要求其当场回答,并由区纪委委员、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评议员进行测评、点评。三是反馈整改机制。将测评情况及监督评议员的意见和建议向监督评议对象进行反馈,对需整改的问题,要求10日内拿出整改方案报送区纪委审核,同时由区纪委将各单位整改方案通报给监督评议员。四是回访督查机制。组织监督评议员,对照整改方案,定期督查,抓好回访,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纪委发函,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当年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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