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关于严肃纪律保证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 
 邗江区2007年度“勤政廉政村干部”公示
 关于严明防雪抗灾纪律的通知
 本网调查禁酒规定执行情况,请点击“在线调查”参与投票
 关于做好“两会”、“春节”期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通12388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举报电话的通知
 
区纪委监察局职能
    

根据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扬州市邗江区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批复》,保留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扬州市邗江区监察局。区纪委与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区纪委机关、监察局行政编制34名,行政附属编制3名,现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与其合署办公)、调研室、干部管理宣传教育室、信访室(区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效能监察办公室等9个职能室。

 

主要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区委和区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区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依据有关程序,提出或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

 

8、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人选;负责对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的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版权所有:中共扬州市邗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扬州市邗江区监察局
邗江廉政网 地址:扬州市新城西路170号 邮编:225009 苏ICP备05074746号
建议使用IE6.0以上浏览器 1024*768 分辨率浏览本站 电话:0514-87862163 邮箱:admin@yzhjlz.gov.cn